重庆市双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电机组
采购公告
(询采18A06)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重庆市双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的重庆市双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电机组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一、询价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询价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双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电机组采购 |
48 |
0.48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报价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竞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发电机的销售或生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4月8日
(二)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1日(上午09:00-下午17:00工作时间)。
(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由投标人报名购买标书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1.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购买。
2.报名方式: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受。
2.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2136746604@qq.com。
2.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大道11号14栋21-2,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5楼507室。
(六)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4月12日10:00。
(七)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10:30。
(八)开标时间:2018年 4月12日10:3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5楼507室(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390号,恒大金碧天下大门左侧)。
五、询价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1、 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 开户行及账号:
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三峡银行双福经开支行
帐号:0183016430000026
3、 请在空白处注明项目名称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17: 00时前(以银行日戳为准)。于2018年 4月11日17:00时前,将银行回单递交至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务科开具收据并带至开标现场。
(四)如因银行回单未递交而未按时开具收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收据中收款事由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号投标保证金退还,并盖单位财务章,同时附一张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退保证金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47519220),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后,向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收据中收款事由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号投标保证金退还,并盖单位财务章,同时附一张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退保证金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47519220),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递交的,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询价保证金的投标,不接受投标。
(二)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三)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投标单位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
(四)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询价中同时投标。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段老师
电 话:023-62551600 17323966875
传 真:023-62551600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大道11号14-21-2
(二)采购人:重庆市双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7851905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高浒村瓦厂湾